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来宾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符合制证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48×33mm)一张。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交验居民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5、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7、前往台湾团队旅游的,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开放个人游城市的申请人免提交赴台旅游组团社发票)。赴台旅游团领队申请团队旅游,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办公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2-421339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7:30(夏季)14:30-17:00(冬季)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再次签注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